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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年度第四届紫薇社区教育基金评选细则 发表日期: 2008-07-02  发布者:紫薇地产  来源:紫薇地产

    关爱下一代成长,创建学习型社区,践行社会责任,持续创建紫薇社区人文关怀,紫薇社区教育基金再度启动,凡参加2008年高、中考的紫薇业主子女(包括紫薇地产开发的各项目以及在售项目准业主的子女)均可报名参评,本届社区教育基金评选细则如下:
  一  评选办法
  •评选对象
  正式报名、参加2008高、中考的紫薇社区业主及紫薇在售项目的准业主子女。
  •奖金发放
  评选名单确定公示后在下半年内发放,领取时扣除个人所得税部分。
  二 评选规则
  1  考生本人家长(父母)必须已在紫薇社区正式入住,或已经购房但未入住(紫薇物业公司、销售部门开具证明)
  2  中考考生为参加市级以上统考的生源,且成绩经市级教育管理机构确认有效
  3  高考考生为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生源,且成绩经省招办确认有效
  4  遵守本次活动相应规则,必须在时限内提交相应材料,并保证有效。
  5   因考生个人原因不能顺利报名或落选,责任自负。
  6   按报名者成绩排序,高、中考各取前十名,出现同样分数者,以单科最高成绩为评选依据。
  四 评委
  •人数:8人
  •评委构成:紫薇业主代表3名,资深教师/教育专家3名,共6名   
  •评委职责:
  1在中、高考结束后,按报名名单对参评资格加以确认,并统一商议、评选出获奖人选。
  2对评选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。
  五 报名办法
  1报名者须持高、中考成绩单(中考成绩须市级教育管理机构确认有效,高考成绩须省招办确认有效)原件及复印件在各物业服务中心、在售项目销售中心确认身份并正式报名(已入住业主在小区物管处,准业主在各项目售楼部)
  2咨询方法:请报名者联系咨询所在的物业服务中心或各项目销售中心。统一咨询热线:4008998998
  3报名截止日期:2008年7月15日

  六 评选实施流程
  公告发出:6月26、27日
  公告方式:《华商报》、《西安晚报》、社区海报
  报名截止:7月15日
  评选结果公布:7月下旬
  评选结果公布方式:详见紫薇网站 www.ziwei.com.cn  

  七  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紫薇地产

西安紫薇地产开发有限公司
二OO八年六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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